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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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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爱上陌生人 周日 十二月 30, 2007 6:23 pm

总有人为情所痴,为情所迷,为情所欢,也为情所愁。亲情来自天生,爱情来自缘分,友情来自肝胆相照。但世间之感情又岂是这三种所能全部概括。当有一种感情,它存在于他与她、她与他之间,游离于亲情、爱情、友情之间,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比亲情却又朦胧一点的时候,现代人将之时髦地称为“第四类”情感。 当第四类情感悄然袭来的时候,如何面对,如何看待,如何处之,如何让这份有些朦胧的情感不越界,不伤及婚姻?面对周围越来越多的“红颜知己”或“蓝颜知己”,你又如何能置之度外?欢迎参与讨论。
古语有云:人生难得一知己。而当知己却为一异性的时候,为她曰“红颜”,为他曰“蓝颜”。他与她、她与他之间,就有了一种游离于亲情、爱情、友情之外的第四类情感。有人说:“它比爱情少一点,比友情多一点,少了一种人为的羁绊和功利,多了一份情感的释放和挂牵。”
  应该说,我们大部分人所认可的第四类情感应该是这样:介于情人和朋友之间,有亲密的情感和随意而不加掩饰的肢体动作,但不发生性关系,以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和发展为前提。
  由于更多的相处与了解是第四类情感的根本条件,不少第四类情感就来自于办公室情感。
如果说在未婚的男女之间与“知己”相处还是十分浪漫与朦胧的话,在一方已婚或双方已婚的男女之间多了这么一层第四类情感,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
对于已婚男女之间的第四类情感,许多人担心,这就是“婚外恋”的前奏,这不无道理。这种异性间比友情多,比爱情少的所谓“第四类”感情正在使相当一批已婚男女陷入困惑和难以自拔的境地。后退一步,失知己,往前一步,谁又能保证不是“婚外恋”呢?
爱情的占有性和排他性往往使得这种相互吸引的情况产生,会片刻不断地向前发展。由于不用更多的承诺和付出,使得双方缺乏责任感,一旦出现适宜的土壤,便有可能一发而不可收拾。不可否认,这种情感通常不夹杂功利目的,纯是精神上的吸引,因此在当事人心中更是圣洁不可侵犯,由此对家庭关系和夫妻感情的杀伤力也就更加巨大。
  真正意义上的第四类情感是一条长满理解、温暖和友谊等许多美好植物的大道,可这样的尺度和距离不是每个人都能把握得好的,也正因为这样,知己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松拥有的。但如果一旦出现了浪漫的玫瑰色,那么大道就立即改向通往了陷阱,陷阱的名字就是“婚外恋”。
  但是,如果说第四类情感会变为爱情的话,也如同友情也会随时变为爱情,但你能说这是友情的错吗?
第四类情感在我们周围无声无息地存在着,很久了,没有人能直面它。它的存在是对或是错?事实上,感情是难分对错的,那么第四类情感是否是感情的一种正常乃至必然到无法拒绝的种类呢?它,又能持续多久呢?这个话题颇引人争议。 有人说,拿一份深厚的友情换取一份爱情,责任也重了很多,爱情是要比友情沉重得多的,一旦爱情终结,原来的友情还会存在吗?这种交换值得吗?于是他们选择了在友情和爱情的边缘徘徊。
其实,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被各种情感所激荡围绕,但不论我们如何成熟,总有一些情感让我们莫名欢喜或者莫名苦恼。
  感情如何分类,没有定论,所谓友情、爱情和亲情的三分法也只是一种粗略的说法,因此,享有第四种感情,不出奇,但在第四类情感中把握一个“度”,让它不伤及已有的或即将到来的婚姻,不陷入“婚外情”的陷阱,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爱上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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